2021-09-07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保证学院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就相关工作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及答辩工作安排
(一)毕业资格审查
1、毕业资格审查统一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对于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未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毕业答辩的后续环节。
2、不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博士生于9月20日前,硕士生于9月25日前,自行到个人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延期,不再接受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办理者将按《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出处理。
3、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请按照《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9月15日前在个人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并将书面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经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完成方取得提前毕业资格。
(二)答辩资格审查
1、论文预评审及申请学位成果条件审核
申请毕业硕博研究生将完成的学位论文最终版本,导师审核认为达到要求后提交学院。请于9月14日(星期二中午12:00点前打印装订纸质论文1本、本人自行撰写的《学位申请报告》(对照《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位点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条件(试行)》、《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条件(试行)》或《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专业型硕士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条件(试行)》中的科研成果条件要求撰写),填写《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学位论文预评审表》(导师本人亲笔签字),博士以个人为单位、硕士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转交学位点进行论文预评审及申请学位成果条件审核。未达到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条件者,可申请推迟毕业,也可申请答辩、但不得授予学位。
学院各学位点成立预评审小组,根据《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办法》,对论文选题与就读专业内涵的吻合性、论文组织与内容、工作量与撰写规范性等方面进行预评审,预评审方式由各学位点自行确定。
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的论文,不得进入后续环节,一律做推迟毕业处理,达到规定的最长学习时限的不能再申请推迟毕业;预评审结果为“修改后重审”的论文,请与导师沟通、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预评审。学院填写《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结果汇总表》,并将盖过章纸质版提交学位办备案。论文最终通院内预评审后方可进行防抄检测。
请不同意所指导的研究生进行论文预评审的导师,在9月14日中午12:00点前以短信或者书面形式(导师签字后拍照)报告给王侃老师,否则默认导师同意学生进行论文预评审。
2、提交学位申请及上传送审论文
通过论文预评审的博士生在提交学位申请之前,须到个人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和《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等预答辩材料扫描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和上传送审论文。
通过论文预评审的硕士生可直接到个人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ehall.ynu.edu.cn/new/index.html)提交学位申请和上传送审论文,相关内容须严格认真填写。
提交学位申请和上传送审论文的时间要求:博士生9月25日前,硕士生9月29日前。送审论文格式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送审论文一经上传无法撤销。
3、导师、学院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核
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后,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审核。导师进入个人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是否达到论文送审要求等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导师在系统上签字同意并提交,然后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把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导师审核时间:博士生9月25日前,硕士生9月29日前。
学院审核时间:博士生9月26日前,硕士生9月30日前。
4、送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论文评阅前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审查,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评审(注意:仅能进行一次防抄袭系统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10%的严格按照《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处理(云大研[2018]2号))。
5、毕业及答辩申请材料提交
研究生须将《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登记表》和《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申请表》(学号8开头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仅提交《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登记表》和《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硕士学位(毕业)申请表》)各一式两份,导师签字后,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于9月30日前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查。
(三)论文评阅
博士生学位论文、被学校抽中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校安排进行匿名评审,未被学校抽中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安排匿名评审。
按照学校要求,评审论文必须由学院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送审论文上传管理”统一下载,不接受个人提交或其他来源的论文。
(四)论文答辩安排
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导师安排,原则上答辩委员会2/3以上委员应为博士生导师,请于11月25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硕士论文答辩由学院统一安排,暂定于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答辩地点在呈贡校区。
(五)答辩后材料提交
1、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定稿论文上传”中上传定稿论文,以便进行定稿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仅能进行一次定稿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论文定稿类型应为word或pdf格式,文件名格式为:学院-姓名-专业-学号,如: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王小二-信息与通信工程-12020001。
定稿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的研究生,将学位论文定稿一式四份(导师和研究生本人签字),按学院规定的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维护答辩结果,并于11月28日前将答辩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后交学院1115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博士生材料:《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博士学位(毕业)申请表》、《论文评阅书》(评阅结果为“修改后直接答辩”的,需附《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登记表》)、《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答辩表决票需装订在《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的内页)、《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硕士生材料:《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硕士学位(毕业)申请表》、《论文评阅书》(评阅结果为“修改后直接答辩”的,需附《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登记表》)、《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答辩表决票需装订在《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的内页)。
除此之外,博士生和硕士生的“科研成果”需专门列出成果清单或目录,并单独装订(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二、各类材料获取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答辩等所需的各类表格材料,均可访问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rs.ynu.edu.cn)的“研究生培养”和“学位工作”栏目中,分类别实时下载,请勿沿用往届生的表格材料。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ehall.ynu.edu.cn/new/index.html。
三、其他
相关文件的提交和分发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安排,未尽事宜,请各位导师、毕业研究生参照学校《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对照严格执行。
附件清单
附件1: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2: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评审办法
附件3: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云大研[2019]12号)
附件4: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云大研[2018]2号)
附件5: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研究生学位论文预评审表
附件6: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位点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条件(试行)(院字[2018]17号)
附件7: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学术型硕士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条件(试行)(院字[2017]05号)
附件8: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专业型硕士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条件(试行)(院字[2018]06号)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
2021年9月7日
本文附件下载
- 附件一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 附件二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办法.docx
- 附件三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云大研【2019】12号).pdf
- 附件四《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云大研【2018】2号).pdf
- 附件五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研究生学位论文预评审表.docx
- 附件六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位点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条件(试行)(院字[2018] 17号).pdf
- 附件七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学术型硕士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条件(试行)(院字[2017]05号).pdf
- 附件八 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专业型硕士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条件(试行)(院字[2018]06号).pdf